因工作需要,肇庆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1.市司法局机关辅助人员1名;
2.市戒毒劳动康复及安置帮教基地文员1名。
(报考人员统一报名,具体工作岗位由市司法局统筹安排)
(二)岗位职责
负责协助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工作。
(三)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市司法局。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体岗位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
户籍
年龄(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专业
1
市司法局机关合同工
1
不限
大专以上学历
本市户籍
35周岁以下
法学、司法助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务、法律服务管理、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教育、汉语、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
2
市戒毒劳动康复及安置帮教基地文员
1
三、应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
2.报考材料:
(1)报名表。在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司法局栏目(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sfj/gkmlpt/index)、“肇庆司法”微信公众号下载。(提交可编辑的word版本)
(2)其他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ssfj_zzc@zhaoqing.gov.cn。文件夹统一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市司法局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开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等。
(2)考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和时间,由市司法局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5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提交以下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如:合同或原单位证明材料)、缴交社保记录、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5)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市司法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
(五)组织考察
市司法局将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说明
1.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等情形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2.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其他同类岗位需增补相同条件下的合同工,可从该批次已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再另行组织考试。若之前参加面试后的人员不够递补的,可在未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安排面试进行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四、薪酬待遇
正式录用人员每月工资2500元(含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肇庆司法”微信公众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司法局栏目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三)本公告由市司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咨询,联系电话:0758-2741053,联系人:郭瑜(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肇庆市司法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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